“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”管理的若干规定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8-11-09浏览次数:0

“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”管理的若干规定

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,包括“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”(简称)项目、“天津市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”(简称)项目、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“百项工程”(简称“百项”)项目,为鼓励本科生自选课题进行科学研究设立的创新基金。“国创”项目历时2年,“市创”项目历时1年,“百项”项目历时1年。

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,每一项目由3-5人组成、签约一位生科院的导师;项目组内容可以自选、或在教师的指导下,根据兴趣确立一项课题、拟定一份科研计划,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研究计划。

项目实施以来,该计划在鼓励本科生创新、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。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,如个别团队在研究过程中缺乏对课题的热情半途而废、敷衍了事,既浪费了校内的资源,又浪费了自己的时间。

为规范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执行过程的管理,保证项目计划的推进,特制订如下规定:

  1. 项目立项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个人兴趣组队、选题、确定导师。
  2. 项目计划执行。认真执行学校教务处关于项目实施管理的各项规定,合理安排进度,按时提交阶段检查、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报告。
  3. 项目管理经费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,严格执行财务预算。
  4. 项目实施。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要定期与指导教师沟通,讨论、解决研究中遇到的各种问题。
  5. 项目的变动与终止。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不能擅自终止研究计划或改变团队成员。如遇特殊情况终止项目或变更团队成员,需按照学校规定提交书面申请,经由指导教师、实验教学中心创新项目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审议小组讨论、审批。
  6. 项目的奖惩。对于完成好的项目组及成员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奖励,对于擅自终止或退出团队、或不能认真执行计划的项目组或项目组相关人员,将由学生管理部门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。

 

生命科学学院

生物实验教学中心

2018.01